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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制作、发售“南 台月”月饼多选卡的严正声明
发布时间:2021-07-27 15:14:05  来源:南台月  浏览:
    成都市蓉城南台月食品有限公司,于2008年4月经成都市双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至今未许可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以我公司名义制作、发售“南台月”月饼多选卡等提货礼券,并在市场销售“南台月”月饼多选卡提货券。但近期发现市场中出现以我公司名义发售“南台月”月饼多选卡行为,致使消费者无法兑换南台月产品,该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及我公司的合法权益,为此,成都市蓉城南台月食品有限公司严正声明如下:
    1、所有以成都市蓉城南台月食品有限公司名义进行的“南台月”月饼多选卡等提货礼券销售行为应立即停止。
    2、我公司概不负责非“南台月”月饼正规发售礼券的兑换需求,对未授权的任何单位或个人自行制作、发售的“南台月”月饼多选卡等提货礼券亦不承担兑换义务。
    3、所有利用我公司商标和形象标识,自行制作、发售“南台月”月饼多选卡销售月饼和非月饼产品的合同均与成都市蓉城南台月食品有限公司无关,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概由行为人独自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我公司对于未经授权,违法使用我公司商标和形象标识销售“南台月”月饼多选卡的行为保留法律追诉的权利。
    特此声明
声明人:成都市蓉城南台月食品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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